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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 2025 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发挥团体标准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根据《江苏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面向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开展2025年度团体标准立项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链的相关标准。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标准应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现行标准无重复。标准项目不应多渠道重复申报;
(二)申报标准应具有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充分反应行业的共同需求;
(三)申报标准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负责,标准编制经费由标准项目参与单位给予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按时完成;
(四)申报通过立项的标准将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协会微信公众号、协会网站等渠道公示。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能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起草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生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或经验,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四、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一)起草单位在标准中署名并颁发标准起草单位证书;
(二)起草人在标准中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各标准每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人;
(三)能够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各类相关会议、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编制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编制组提供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五)对标准编写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和数据对外保密。
五、征集时间
请申请单位填写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进行扫描。将扫描件于2025年6月3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shfcsa@126.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子健
联系电话:025-84413080
江苏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协会
2025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