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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抗皱功效宣称评价测试方法》等3项团体标准顺利通过终审
2024年11月21日,由江苏省保化协会组织召开的《化妆品抗皱功效宣称评价测试方法》等3项团体标终审会议顺利举行,会议对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牵头的《化妆品抗皱功效宣称评价测试方法》《化妆品原料抗紫外功效测试方法(斑马鱼法)》《口腔护理用品 艾叶油》3项团体标准进行了全面细致审查,以上标准顺利通过了终审。

会议邀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审评专家马永建、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院教授尚靖、江苏南医大卫生检测中心常务副主任王玉邦、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临床药理及化妆品检测中心主任刘毅、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吕中明组成终审专家组,由马永建担任专家评审组组长。苏州国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协和药业有限公司、南京锐博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绿叶日用品有限公司、江苏奇力康皮肤药业有限公司、辉达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卡莱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克劳丽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宏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名俐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雪豹日化有限公司、无锡知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参编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评审组有关专家共计26人参加了会议。

会前,协会就三项团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行业内意见,不仅收到省内化妆品企业、检测机构以及行业专家反馈的意见,还收到省级、市县级监管部门对口处室专家提出的众多意见,反馈意见具有科学性、广泛性、专业性。会上,编制组围绕征求意见阶段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全面阐述了三项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的总体情况。评审组对提报的标准文件进行了现场审查,认为标准结构合理,内容完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标准,并就进一步修订完善标准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最终,专家组一致同意标准通过终审。

2021年4月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2021年第50号公告)中规定对宣称抗皱功效的化妆品需要在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和实验室试验三种方式中任选一样进行试验,目前我国暂无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化妆品抗皱功效宣称评价测试方法》团体标准的出台能为省内的监管部门提供方法依据,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防止企业夸大宣传,监督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化妆品原料作为化妆品整个生命周期的源头,化妆品中原料的安全和功效性直接影响化妆品成品的安全与有效性。目前化妆品原料的评价模型主要有以细胞、组织为对象的体外评价模型以及动物和人体评价模型两大类。常用的动物模型存在周期长、繁殖慢、费用高及操作复杂等问题,而斑马鱼具有周期短、繁殖快、费用低等优势就自然而然地被应用于化妆品原料评价方面。且符合欧盟动物保护法要求。《化妆品原料抗紫外功效测试方法(斑马鱼法)》的出台将确保化妆品原料在市场中的抗紫外效果具有可比性,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促进行业内的公平竞争和技术创新。
艾叶油作为在口腔卫生用品中普遍添加的植物源原料,对其进行质量控制尤为重要,而现有的行业标准艾蒿(精)油QB/T 4237-2011是属于轻工行业标准,并不能完全应用到牙膏用艾叶油上,另外目前国内外尚无口腔清洁护理用艾叶油的标准,《艾叶油》团体标准的出台能更好地促进艾叶油作为口腔清洁护理原料在相关行业的应用,满足口腔清洁护理行业对原料质量控制的技术要求。
会议最后,江苏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协会会长郭桂珍向标准通过终审表示祝贺,并对前期参与标准起草人员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她强调,标准起草单位应继续扎实推进标准的宣传、贯彻与实施工作,确保标准能够真正落地生根,发挥实效,为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协会秘书处)
